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第23屆「志願服務獎章」,鼓勵擇優推薦適當人選。Post category:學務處Post last modified:2026-05-13Post author:ntpehs015旨揭獎項係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接受衛生福利部指導及補助辦理;隨函檢附來文及附件,推薦期間為1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郵戳為憑),推薦表件請以掛號方式逕送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http://usl附件一下載附件二下載附件三下載 Post Views: 8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修正「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