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獎勵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有功團體及個人」,請相關人員踴躍推薦或自薦參獎。

一、  依教育部115年3月4日臺教社(四)字第1150022299號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3月2日原民教字第1150007036號函辦理。
 二、  本次參獎申請時間至115年4月30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推(自)薦:
     (一)終身貢獻獎:致力推動原住民族語言事務25年以上,對國家社會有卓越貢獻,
      或因其成就帶動原住民族群整體聲望之提升及各界對原住民族文化及語言之關注。
     (二)團體獎及個人獎:
     1、對推動原住民族語言復振卓有成效之個人或團體。
     2、從事原住民族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3、從事原住民族語言復振、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4、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原住民族語言著有績效,貢獻卓著。
 三、  有關計畫細節請逕洽原住民族委員會承辦人楊立芸,電話:02-8995-3116,
    電子信箱:nikar555@cip.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