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第7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83622A號令修正發布Post category:法令規章Post last modified:2023-07-21Post author:教學組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教署國中小組(電話:02-77367721)。1121295631_1_0083622BA0C_ATTCH31下載1121295631_2_0083622BA0C_ATTCH26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法令規章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用技能學程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86977A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