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一條附件二修正草案1案,詳如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4年5月27日臺教技(一)字第1140054889A號函辦理(來函及公告影本如附件)。
二、 如對公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自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洽衛生福利部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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