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臺東縣政府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說明1份,請廣為運用,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2月26日社家支字第1140960225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強化弱勢族群母嬰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健康識能,114年度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結合轄區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兒)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或6個月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三、貴單位如遇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請協助轉介予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

       四、檢附114 年「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