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檢送「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之減量方法」及「免確證減量方法」,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
一、 依據環境部113年1月29日環部氣字第1139101097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資訊,請至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臺查詢(https://carbonoffset.moenv.gov.tw/)。倘有疑問,請洽環境部吳先生,電話:(02)23222050分機66319,電子信箱:phwu@moenv.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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