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要點」部分規定及第5點附件一,請查照。Post category:各處室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6-02-09Post author:資料組長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5年1月27日發能字第1153600084B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及其附件供參。1151291003_1_376540000A_1150029387_ATTACH1下載1151291003_3_376540000A_1150029387_ATTACH3下載1151291003_4_376540000A_1150029387_ATTACH4下載 Post Views: 125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輔英科技大學辦理「食品檢驗分析丙級技術士證照技能檢定術科輔導班」課程簡章,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公告辦理採購,請確實遵循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2項相關利益迴避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