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檢送「本縣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函文內容誤植

說 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8月13日府教終字第1130178469號函辦理。
二、 內文「重要時程」一節第一點有所誤植,修正後資訊如下,請貴校依前開實施要點內容為主:
   (一)作品清冊及保證書提交時間應為113年9月30日至10月1日。
   (二)書法類現場書寫決賽報名表提交時間應為113年9月12日至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