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英語讀者劇場比賽」修正後實施計畫1份

說 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10月18日府教課字第1130233164號諒達。
二、 實施計畫修正處為第拾壹點第五條:「比賽報到當天將由承辦單位向比賽隊伍代表人確認上場比賽學生名單,且上場學生均必須為報名表內名單之學生,請備妥由各校學務系統所產生之附學生相片在學證明以備查驗。」;其餘無變動。
三、 檢附修正後比賽實施計畫1份。
四、 餘未盡事宜,請參閱附件或洽英資中心承辦曾毓苓,電話: 089-322002,分機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