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4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說 明:
一、 依教育部113年10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162A號函辦理。
二、 為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114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4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四、 請貴校就班別彙整,於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前函復本署,並將ODF檔逕寄至承辦人信箱(e-j304@mail.k12ea.gov.tw),以利本署彙整後函復教育部;如有開班相關疑問請洽教育部吳佾其小姐,電話(02)7736-5543。
五、 檢送教育部來文及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