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12年語文競賽決賽徵召1案

明: 
 一、有關本縣112年語文競賽決賽徵召方式,摘述如下:
   (一)徵召項目:徵召縣賽「無人報名」之競賽項目;縣賽「從 缺」(字音字形競賽員成績未達70分、其餘項目競賽員成 績未達80分)之競賽項目,不予徵召。
   (二)應備文件:徵召推薦表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審核程序:由本府教育處主管、相關語言領域校長或教師 組成工作小組書面審查各基準綜合評定。
   (四)篩選基準:被推薦人競賽實績及語言表現、家長及指導老 師支持度、推薦人資歷及推薦說明。
 二、請有意願推薦選手或自薦報名者於112年9月28日(四)中午前,將「臺東縣112年語文競賽全國決賽徵召推薦表」親送至本府教育處資終科賴盈如小姐收(地址: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3樓),郵寄請提前二日寄出,以郵戳為憑(112年9月26日),並請來電確認(電話:322002分機1507)。
 三、隨函檢附上開徵召推薦表及徵召項目一覽表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