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1份

說 明:
一、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二、 本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培訓報名日期為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星期五),請貴校依計畫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一)參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並經主管機關薦派者(視名額依國私立學校及未辦理縣市序位優先錄取)。
   (二)報名方式:
   1、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GsXDXCcdbXvgmvYU7)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2、報名表經校審核是否符合參訓對象資格並核章後,由服務學校將報名表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至【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國立嘉義大學國際學程辦公室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團隊收】,並同時將報名表電子檔寄到cset@mail.ncyu.edu.tw。
   3、國立嘉義大學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團隊彙整報名資料後,由本署審核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參訓對象資格,並依各區薦派分配名額薦派教師培訓。如該區報名人數超過分配名額,以1校薦派1人為原則,並以選習臺灣手語學生數較多之學校教師為優先。
   (三)公告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2週內公告錄取名單,並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未錄取則不另行通知。
   (四)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5年10月至116年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課程時數為108小時,課程安排每週1天,課程結束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課程全部完訓後辦理訓後測驗。線上非同步課程請學員於課餘時間自行研習。
   (五)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本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六)本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請於報名時一併申請(使用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GsXDXCcdbXvgmvYU7)。
   (七)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6點,以線上方式辦理說明會(開班說明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112.webex.com/s-l-teach-ncyu-112-tc/j.php?MTID=m69b979130c85cee6f79661b15e3a4d05),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供參。
   (八)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068101分機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