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8月3日師大心測中字第1151020748號函辦理。
二、 為辦理旨揭工作,請貴校轉知以下訊息:
(一)報名資格
1、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參加116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2、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代課、兼課或實習教師,且培訓及正式閱卷期間未申請留職停薪。
3、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6年會考數學非選閱卷工作。
4、具會考數學非選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惟各校若另有考量,則依學校推派。
(二)請轉知欲參與培訓之教師,於115年8月24日(星期一)起至9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peggysu020522@rcpet.ntnu.edu.tw,並電洽蘇小姐,電話(02)7749-8576確認。
(三)培訓會預定於115年10及116年2至3月各舉辦1次,每場次為期1天。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學校。
三、 錄取教師公假或公(差)假出席2次協助課務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