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65396號函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6月26日藝演字第1150300203號函辦理。
二、 藝教館為籌辦旨揭比賽,提升全國學生戲劇表演及評審品質,持續充裕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評審人才資料庫之名單,爰請推薦公私立戲劇相關藝文團體及戲劇相關系所之專業人選。
三、 檢送旨揭評審推薦表1份,請推薦單位彙整並檢視內容無誤後,於115年7月15日前逕函送縣府彙辦。
四、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02-23110574分機114 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