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12120號函(諒達)送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以下簡稱科教館)修正發布之「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十二點附件七相關附件。Post category:學生校外活動 / 設備組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6-03-04Post author:ntpehs020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令下載修正對照表下載實施計畫下載實施要點下載一、 依據科教館115年2月12日科實字第11502000692號函及本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12120號函(諒達)續辦。二、 旨揭要點經科教館通知,因發布令日期及文號調整為115年2月12日科實字第1150200690號函,特此更正。三、 檢附更新之「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發布令、行政規則修正規定與修正對照表各1份。 Post Views: 11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主 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Youth Salon,以下簡稱YS)115年3月活動DM,敬請惠允協助宣導下一篇文章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辦理「114年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GoogleGeminiAI教育家認證研習—中區第1場」,請教師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