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12120號函(諒達)送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以下簡稱科教館)修正發布之「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十二點附件七相關附件。

一、 依據科教館115年2月12日科實字第11502000692號函及本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12120號函(諒達)續辦。
二、 旨揭要點經科教館通知,因發布令日期及文號調整為115年2月12日科實字第1150200690號函,特此更正。
三、 檢附更新之「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發布令、行政規則修正規定與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