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採購,請確實遵循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2項相關利益迴避之規定Post category:各處室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6-02-09Post author:ntpehs027檢附教育部函1份。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70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主 旨: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要點」部分規定及第5點附件一,請查照。下一篇文章【招生】國立宜蘭大學 辦理「 花東土木工程人才培訓學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