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生命教育科第十期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671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精神,培育高級中等學校生命教育科專業師資,教育部特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本學分班規劃開設專門課程共15科、30學分,分別於臺北及臺南各開設1班,學費全免,偏遠、花東及離島地區另有補助,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

       四、請貴校惠予轉知所屬教師,以充實生命教育科師資,提升學生學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