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部為推動學校帶領學生走出校園,走進音樂廳、演藝廳 、美術館、博物館、歷史現場等文化場域,培育藝文欣賞人 口,建立文化自信,與本府合作辦理「113-114年校外文化體驗計畫」。
二、 該計畫提供的遊覽車有數量上限,未參與過文化部「校外文化體驗計畫」的學校可優先報名,請儘快填寫完申請表後回傳至承辦人信箱:v20056@taitung.gov.tw,若報名成功會電話通知並於出發前1個半月發送核定函至貴校。
三、 檢附「113-114年校外文化體驗-計畫書」、「113-114年校外 文化體驗計畫-特色路線規劃」、「113-114年校外文化體驗-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