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4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鼓勵有興趣者踴躍申請。

 一、  本計畫之補助總額為每年新臺幣三十萬元整,設定補助對象為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二、  本年度之計畫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14年8月至115年7月間辦理。
 三、  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5萬元為原則。
 四、  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該會網站/文化補助(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