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01866號函辦理。
二、 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略以,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至少應置1人,其專業人員得由符合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之教師或職員專任或兼任。又依「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略以,國中小圖書館如無相應資格人員,得由曾修習圖書資訊或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者擔任;另圖書館專業人員每年應接受20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
三、 為持續協助各國中小達成前開規定,該署業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拍攝線上專業訓練課程,提供尚無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修習,及已有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增能:
(一)「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基礎)」,各國中小倘未具符合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者,學校教職員可透由修習本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明,以符合擔任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
(二)114年度增開「資訊素養融入專題探究課程」,自114年1月15日起開放修習,各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得透由修習本課程取得每年20小時之專業訓練時數。
(三)開課時間皆為114年1月15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在該時段內皆可自行安排時間上課,如研習時間為非上班時間,可依規定於2年內核實補休,惟課務自理。
四、 請學校確實轉知及鼓勵相關教職員參加上開課程,並督導相關人員藉由此機制落實前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