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113學年度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說 明:
一、 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縣賽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日期:請於期限內報名,報名截止時間關閉報名系統,不再受理報名。
   1、個人項目:113年10月21日上午8時至10月25日下午5時止。
   2、團體項目:113年10月28日上午8時至11月1日下午5時止。
   (二)縣賽先採網路系統登錄,再以現場收件方式理報名:
   1、報名方式摘述如下:請由「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首頁/機關介紹/各科室網站/資訊暨終身教育科/業務網站/音樂比賽網路系統」進入報名(網址:https://music.boe.ttct.edu.tw/SEH/)。
   2、網路登錄完畢後,以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加蓋學校印信或單位戳章,逕(寄)送至本縣新生國中學務處彙辦。
   3、網路報名內容應與紙本報名表之資料吻合;倘內容不同時,以紙本報名表為準。
三、 旨揭縣賽資訊說明:
   (一)縣賽比賽日期:113年12月3日起至12月5日,共計3日(視實際賽程而排定)。
   (二)縣賽比賽地點:本縣文化處藝文中心演藝廳。
   (三)學生音樂比賽之指定曲目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公布於決賽網站(網址: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之指定曲目則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公布於決賽網站(網址:https://web.arte.gov.tw/country/default.asp)。若有補充規定、說明或勘誤,一律公布於前開網站,請參賽者隨時上網參閱。
   (四)相關比賽賽程及出場序,視報名結果公告周知,屆時請各參賽者直接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公告系統上列印所需,比賽現場不另發紙本秩序冊。
四、 凡參加旨揭比賽(含分區賽)之評審、大會工作人員、單位領隊暨比賽人員(含指揮及伴奏)請核予公假登記。
五、 本縣所屬各級國民中小學至少擇一團體項目報名分區賽或縣賽,因特殊因素無法參賽者,應於賽前函報本府核備。
六、 分區賽參賽隊伍出場序於領隊會議決議後即不得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