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愛群基金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花東地區心動力高中(職)助學金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0月4曰止。

二、申請資格:花東地區高中在學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領有身心障礙且家境清寒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三、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學生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