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25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10243523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三、 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局卓小姐詢問(電話:06-2991111分機1142)。

四、本件限「高中部」學生申請,校內收件至3月29日(二)止,詳細內容及申請資格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