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高雄市政府112年2月10日高市府教社字第11230908700號函辦理。 | |
二、 | 推薦表件注意事項如下: | |
(一)請推薦單位於112年2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免備文傳送檔案至f5062@taitung.gov.tw,並請來電確認(089-322002分機1502)。 | ||
(二)全國決賽各競賽員不得擔任各語言各項各組決賽評判。 | ||
三、 | 縣市推薦名單將經由教育部擇選後進行培訓,作為儲備評判人才之參考。 | |
四、 | 倘有相關填寫問題請洽詢本府教育處譚小姐(089-322002分機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