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2次修正案

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1日府教終字第1100282183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2次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 (高中組)、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學生組)等4項目,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0.eduweb.tw),另原住民族語朗讀命題修正部分,亦於「朗聲四起」網站(https://alr.alcd.center/lobby)公布,請協助轉知貴單位相關競賽人員逕於該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