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個別化文稿團體送件表、原住民族語朗讀修正篇目浮貼資料表及原住民族語朗讀文稿格式注意事項各1份

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1日府教終字第1100282526號函辦理。
 二、原住民朗讀文稿檔案業於110年7月1日公告於「朗聲四起」網站及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另於110年11月1日完成第2次修正並公告。
 三、若因方言別需修正原住民族語朗讀文稿者,請依既有版面格式修正,準備1式6份A3大小之文稿(以A3白色140磅模造紙印製),修改部分請以「粗體字,加底線」繕打處理,並於文稿背面右下角張貼浮籤。
 四、繳交說明如下:
   (一)請於110年11月12日(星期五)前將紙本及電子檔寄交本府(郵寄者請於110年11月10日前),並請以電話於期限前來電確認,由本府彙整統一交寄大會題務組大湖國小,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資訊:
   1、收件人:本府教育處資終科譚映潔小姐
   2、收件地址: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3樓
   3、電子郵件:f5062@taitung.gov.tw
   4、電子郵件標題請註明「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個別化文稿-參賽者姓名、族語別、方言別、組別」。
   (三)繳交資料:
   1、紙本:書面個別化朗讀稿1式6份,並於文稿背面右下角張貼浮籤。
   2、電子檔:
   (1)團體送件表WORD檔。
   (2)書面個別化朗讀稿WORD檔及PDF檔。
   (3)浮貼資料表WORD檔。
 五、隨函檢附本縣代表隊名單1份供參。
 六、相關疑義請洽本府教育處資終科譚映潔小姐,電話:(089)322002分機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