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5月8日清語研所字第1129003436號函辦理。 |
| 二、 | 報名期限:112年05月10日上午9點至05月26日下午5點(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
| 三、 | 招生班別:原住民族語文(泰雅族語)。 |
| 四、 | 招生人數:29人(已扣除薦派教師名單1人)。 |
| 五、 | 招生對象:本階段屬自行招生階段,依開班規範,招收縣市及署薦送之在職專任教師後尚有餘額,自行招收以在職專任教師優先,次之招收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參加,招收之代理代課教師人數不超過該班招生數之20%。自行招生錄取順序如下: |
| | (一)在職專任教師。 |
| | (二)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
| | (三)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
| | (四)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以下次序錄取: |
| | 1、書面資料郵戳日期,並請一律以限時掛號寄出。 |
| | 2、線上報名系統填寫順序。 |
| 六、 | 修業期程:112年08月至114年07月,共計2年。 |
| 七、 | 線上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https://forms.gle/iLVsa2RdewV6kfav6。 |
| 八、 | 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網頁【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專區。 |
| 九、 | 檢附原函及招生簡章如附件,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03-5715131#73601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