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教育部111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臺東縣初選」實施計畫學校申請相關表件

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公(私)立幼兒園。
   (二)請有意願參賽之學校,依實施計畫提交書面審查資料,送至本案承辦學校-卑南國中教務處蔡効耕主任收件(臺東市更生北路766號),以利初審作業辦理。繳交資料與本實施計畫規定不符而因此產生權益問題者,其責任由送件單位自行負責,承辦單位得逕予退件。
   (三)繳交報名表:110年12月2日(四)前(以郵戳為憑)。
   (四)繳交送審資料:110年12月17日(五)前。
   (五)方案發表初審時間:111年1月21日(五),地點:本縣卑南國民中學,初選審查流程表及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告。
 三、本文副知本處督學室及相關科室,請協助加強宣導並鼓勵學校(幼兒園)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