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該局111年4月19日智著字第11160005020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校園智慧學堂」活動,係由該局培育之大專校院學生擔任「校園智慧學堂特派員」,以生動活潑的教導方式進入中小學宣導智慧財產權,其宣導時間為40至50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亦可採線上直播方式進行)。 | |
三、 | 活動自即日起接受報名(額滿為止),惟是否受理報名,仍須視「校園智慧學堂特派員」與學校媒合結果及本案經費分配決定,併予說明。 | |
四、 | 請逕至線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s://reurl.cc/VD6XDN),本案執行單位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聯絡電話:(02)23660812轉219鄭小姐。 | |
五、 | 檢送校園智慧學堂EDM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