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修正發布「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部分條文發布令一案

明: 
 一、依據文化部111年3月24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130030473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旨揭辦法修正條文發布令、修正條文及修正總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