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國教署110年8月2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04311號函辦理。 | |
二、 | 收件日期:111年3月28日至111年4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 | |
三、 | 實施辦法及報名方式,請參照附件實施計畫或地理學科中心網頁公告,報名表請至地理學科中心網頁下載(https://pse.is/3t83dx)。 | |
四、 | 參賽者請務必留意並遵守實施計畫第玖點之版權說明。 | |
五、 | 活動相關事宜,請隨時留意教育部地理學科中心網站(https://ghresource.mt.ntnu.edu.tw/nss/p/Geograph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