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2年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明: 
 一、依據該署111年12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62261號函賡續辦理。
 二、為協助貴局(府、校)強化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建立區域閩南語文課程推動種子教師及支持教師社群運作,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參加對象以貴局(府、校)薦派人員為限,計畫說明如下:
   (一)薦派資格:
   1、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以下稱教師)。
   2、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能力認證。
   3、自108學年度起實際教授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至少2學期。
   4、符合前開各項資格,且取得閩南語專長合格教師證或刻正修讀閩南語第二專長學分班者得優先錄取。
   (二)課程說明:
   1、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實體課程3日,於112年3月29日至31日,假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
   2、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專業講座:線上課程3場次,於112年4月辦理2場次及5月辦理1場次、每場次半日課程。
   3、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教案設計及公開授課:參與計畫人員於112年9月至10月間至少完成1次。
   4、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回流工作坊:實體課程1日,預計112年12月於北區辦理,完成各項課程並通過檢核者核發種子教師完訓證明。
   (三)請貴局(府、校)於薦派名單完成核章後,將彩色掃描檔案併同電子函文,於112年3月8日(星期三)前函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四)薦派教師於參與培訓期間,由其任職學校核予公假,並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課程結束後,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薦派人員出勤紀錄並函送其轄屬任職單位之教育主管機關。
 四、培訓計畫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廖小姐、藍小姐詢問聯繫詢問,電話:04-221830508或E-mail:taigi2023@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