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國教署110年8月2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04311號函辦理。 | |
二、 | 活動時程與報名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 |
三、 | 請轉知貴校地理科教師及鼓勵有興趣者參與,並惠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差旅費由原服務學校支應。 | |
四、 | 由於研習採分組進行,恕不提供現場報名及旁聽。請老師報名完成後,研習前確認錄取情況再前往會場。 | |
五、 | 為響應環保,請與會教師自行攜帶有蓋的水杯。請多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研習地點恕不提供停車位。 | |
六、 | 研習活動請隨時留意中心網頁及FB公告(https://ghresource.mt.ntnu.edu.tw/nss/p/Geograph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