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以下簡稱該校)辦理「111年至112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2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美感課程計畫」申請書格式1份,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1199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止(112學年度僅開放第1學期申請),教師依申請格式撰寫課程計畫書,於112年3月15日前(星期三)逕送本府承辦人紙本1份以利彙整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計畫學校)進行審查,並將計畫書電子檔寄送至所屬各區基地大學;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直接函送至總計畫團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並將計畫電子檔寄送給各區基地學校彙整;申請流程詳見附件。
 三、隨文檢附112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美感課程計畫申請書暨成果報告書格式(含縣市政府經費初審資料表)(如附件2)及申請說明簡報(如附件3)。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
   (一)總計畫團隊學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專任助理:林小姐,電話:02-23145277,信箱:critade@nycu.edu.tw)
   (二)東區基地(國立東華大學)承辦人:郭晉禎小姐,電話:03-890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