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5月19日清語研所字第1119003470號函辦理。 |
| 二、 | 報名期限:111年06月10日上午9點至06月24日下午5點(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
| 三、 | 招生班別: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阿美族語),各語別招生30人。 |
| 四、 | 招生對象: |
| | (一)以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而薦送者。 |
| | (二)招收縣市及署薦送之在職專任教師後尚有餘額,自行招收在職專任教師優先,次之招收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以下簡稱代理代課教師)參加,修畢課程即依規定核發教師證書,且招收之代理代課教師人數不超過該班招生數之20%。自行招生錄取順序如下: |
| | 1、在職專任教師。 |
| | 2、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
| | 3、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
| | 4、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以下次序錄取: |
| | (1)書面資料郵戳日期,並請一律以限時掛號寄出。 |
| | (2)線上報名系統填寫順序。 |
| 五、 | 招生人數:客家語文22人、阿美族語25人。各班錄取人數(含薦送教師)若未達20人,該校臺語所保有開班權利。 |
| 六、 | 修業期程:111年08月至113年06月,共計2年。 |
| 七、 | 線上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https://reurl.cc/yrYygM。 |
| 八、 | 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本所網頁【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專區。 |
| 九、 | 檢附各語別招生簡章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