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計畫目的: (一)協助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或具有學校教評會委員身 分之教師,了解教評會及教師法授權子法的法律 程序及定位、委員應承擔之權責,並釐清委員的 角色與任務。 (二)透過討論與實作,強化個案涵攝及理由之構建深 化客觀專業判斷之提出透過處理流程及實務分析 交流,提供各校教評會及相關委員會參照之處理 機制,使委員會於審議教師案件時,能正確理解 新修正教師法相關法制,並兼顧程序與實質正義 。 (三)透過研習培育種子教師,藉此協助學校教評會之 運作順暢,避免造成行政程序違誤。二、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四、協辦單位: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國立暨大附中教師會、國立暨大附中。五、研習時間:110年10月15日(五)13:20-16:30六、研習地點:本校新圖書館一樓。七、參加對象: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或推派教師代表 、學校教評會委員。共計80名(符合資格 者優先錄取)。八、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 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 ,課程代碼:3215952,錄取名單於審核 後於研習日前公布。九、實施計畫請參考附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