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2年公告受理申請一案,請協助轉知師生及其家屬,並鼓勵踴躍申請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9日臺教社(四)字第1120001861號函辦理。
 二、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請逕洽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張先生,電話:(02)8512-6445、E-mail信箱:masao086@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