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11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試題預試工作,請貴校配合辦理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7月27日師大心測中字第1111020074號函辦理。
 二、為蒐集寫作測驗試題資料,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稱心測中心)擬至各校進行預試工作,請配合辦理預試工作如下:
   (一)預試工作擬自各國中三年級、高中及高職一年級,隨機抽取部分班級或至多全年級進行施測;受測班級以原班原教室進行測驗,施測時間約70分鐘(包括事前準備及說明);受測班級由該班導師或任課老師監試,實施方式請參照「附件2-監試老師注意及配合事項」。
   (二)施測日期自111年10月3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施測日期由心測中心至遲於測驗前2週與各校協調。
   (三)試務工作遵循「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試務人員施測當日進入校園前,將出示完成疫苗第三劑接種且滿14日之證明,或3日內抗原快篩陰性證明,並配合校方相關防疫措施。
   (四)為使預試工作順利進行,請各校回覆以下資料至心測中心:
   1、請詳填「附件3-預試工作配合事項(寫作測驗)」及「附件4-學校基本表」。
   2、若學校設有高中部及國中部,附件3及附件4需分開填寫,共回覆4份文件。
   3、上述資料請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前,以傳真回覆或掃描成PDF檔後以Email寄回。傳真電話:(02)8601-8910,Email:preschool@rcpet.ntnu.edu.tw。
   (五)為利學生及社會大眾瞭解寫作測驗題型與評分標準,日後將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公布若干學生之預試作品以作為示例。請各校協助於施測後,將「附件 5-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預試學生寫作作品使用授權 書」發予預試學生之家長填寫,並於測驗後兩週內收集完畢,以心測中心提供之回郵信封掛號寄回。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心測中心承辦人顏雅雲小姐(電話:(02)7749-8245)。
 四、另檢附來文公文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