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4729V號函辦理。 | |
二、 | 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俾利教育部規劃開班。 | |
三、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2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 | |
四、 | 檢附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請就班別分別填列,於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ODF檔案寄送至e-22c1@mail.k12ea.gov.tw(主旨及檔名請註明:學校名稱_縣市_薦送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第二專長學分班)。 | |
五、 | 如有填報之疑義,請逕洽教育部承辦人吳佾其小姐(電話:(02)77365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