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國立嘉義高級中學111年8月18日召開之「111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國教署負責區複賽工作協調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111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國教署負責區之複賽承辦學校如下: | |
(一)第1區(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 ||
(二)第2區(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 ||
(三)第3區(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 ||
(四)第4區(臺南市)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數學、物理及地球科學)、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化學、生物及資訊)。 | ||
(五)第5區(原高雄縣境內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屏東縣、澎湖縣):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數學、生物及資訊)、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 | ||
三、 |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因應措施,請詳閱旨揭計畫第13點。 | |
四、 | 副本抄送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旨揭計畫請轉知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