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 |
(一)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公(私)立幼兒園。 | ||
(二)請有意願參賽之學校,依實施計畫提交書面審查資料,送至本案承辦學校-卑南國中教務處孔文君主任收件(臺東縣(市)更生北路766號),以利初審作業辦理。繳交資料與本實施計畫規定不符而因此產生權益問題者,其責任由送件單位自行負責,承辦單位得逕予退件。 | ||
(三)繳交報名表:111年12月30日(五)前(以郵戳為憑)。 | ||
(四)繳交送審資料:112年1月13日(五)前。 | ||
(五)方案發表初審時間:112年2月23日(四),地點:本縣卑南國民中學,初選審查流程表及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告。 | ||
三、 | 本文副知本處督學室及相關科室,請協助加強宣導並鼓勵學校(幼兒園)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