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1年7月7日府教終字第1110143408號函及111年8月10日府教終字第1110163615號函賡續辦理。 | |
二、 | 有關「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本府111年7月7日第1次調查在案,惟為規劃縣賽賽程、場地、評審等整體賽事作業籌備,以及辦理全國賽旅宿案,並回復主辦單位新竹縣本縣之員數及隊數,爰進行第2次調查。 | |
三、 | 請有意願參賽之學校再次填寫本表單,截止期限至111月8月22日下午5時。本案調查僅供前置籌辦規劃參考,實際報名仍以完成報名程序為準。 | |
四、 | 如本縣參加全國賽員數逾標案人數上限,以有回報員數學校優先入團,未事先提報員數之學校另依本縣轄區各中小學參加各項競賽經費補助要點核予補助,惟交通食宿請學校自行妥為安排。 | |
五、 |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本府教育處資終科譚小姐,電話:( 089)322002分機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