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2年度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組初選作業」實施計畫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旨案計畫辦理時程如下:
   (一)繳交初選資料:112年2月17日(星期五)前。
   (二)公告教學現場觀察名單:112年3月3日(星期五)前。
   (三)教學現場觀察期程:112年3月6日(星期一)至3月17日(星期五)。
   (四)初選方案發表及評審會議:112年4月5日(星期三)。
   (五)網路公告初審通過名單:112年4月6日(星期四)。
   (六)薦送名單參加複選:112年4月7日(星期五)前。
 三、請欲申請旨案之學校於112年2月17日(星期五)前將初選資料,以限時掛號逕寄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教務處(51045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56號),並於3日內去電確認。
 四、如已申請各縣(市)政府辦理「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組初選審查」之學校,應避免重複提送同一計畫。
 五、如有任何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楊國霖主任、實驗組組長(電話04-8320260分機210、212)
 六、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