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中小學在職教師暨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提升計畫-藝遊未境:校園藝術祭」之徵選簡章及說明會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97051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2期5年計畫(108-112年)」,提升中小學在職教師與教育行政人員美感素養,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旨案計畫。
 三、「中小學在職教師暨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提升計畫-藝遊未境:校園藝術祭」徵選簡章相關資訊如下:
   (一)計畫宗旨:透過「校園藝術祭」的發想,以美感教育為主軸,以學校為拓展核心,並鼓勵非藝術領域教師及行政人員一同參與規劃辦理藝術活動,連結美感教學、社區群體及藝術活動。
   (二)徵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含實驗學校)。
   (三)補助原則:
   1、每案本部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經常門)。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學校依據「教育部補助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依財力級次配合自籌款;國私立學校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3、徵選方式:以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線上視訊簡報)2階段徵選,初審通過之案件將由該校團隊聯繫確認複審時間。
   (四)辦理時程:
   1、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止。
   2、審查時間:111年12月26日(星期一)至112年1月13日(星期五)。
   3、錄選公告:112年1月31日(星期二)。
 四、徵選辦法線上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線上說明會時間:
   1、第一場次:111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
   2、第二場次:111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hTj7fYkHKGZiTsEa7。(會議室連結於報名完成後提供)。
 五、請學校本權責予參加人員公假記,以上未盡事宜或簡章及說明會相關問題,請逕洽說明會承辦人黃小姐,電話:(02)2896-1000#5273;E-mail:tnuaartist@gmail.com。
 六、檢附校園藝術祭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