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青年獎章授獎辦法,請各位導師教練踴躍推薦「運動競技」類別學生報名參加。

一、 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111年10月17日(111)青社字第1366號函辦理。
二、 為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特辦理旨案授獎。
三、 各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均得依據本辦法向中國青年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或總團部推薦候選人;請將符合資格之候選人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1年12月25日前寄送臺東縣救國團服務組彙辦(臺東市博愛路4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