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青年節臺東縣社會優秀青年表揚實施要點,請各位師長踴躍推薦人選參加。

一、 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灣省臺東縣團務指導委員會110年12月28日(110)青東服字第224號函辦理。
二、 為慶祝111年青年節辦理本縣各界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藉以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事蹟,成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鼓勵青年奮發向上,爰辦理旨案表揚。
三、 遴選條件:
   (一)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
   (二)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
   (三)有具體優良事蹟,以茲佐證。
   (四)符合職業代表性。
四、 請於111年2月11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逕寄至該會彙辦,電子檔寄至190911@cyc.tw。
五、 歷年曾榮獲該會評選本縣優秀青年者,勿再重覆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