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111學年度(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請有意願之教師於6/10(五)17:00前填妥商借教師簡歷表回傳至訓育組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