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修正發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第9條】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2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143343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指定處所居家隔離者為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修正條文第2條)

(二)配合指定處所居家隔離措施實施時程,明文第2條修正規定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