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並自110年10月19日起適用】Post category:2022年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 / 學務處Post last modified:2021-10-19Post author:教務主任 余冉迪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17日「宣布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新聞稿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同年10月16日修正意見辦理。1018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下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修正對照表下載Tags: 衛生組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辦理「110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請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10/19起最新口罩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