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Post category:學務處 / 生輔組Post last modified:2023-02-07Post author:教務主任 余冉迪依行政院112年1月17日院臺法字第1110040010B號及函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09004號辦理。修正之部分分級及品項下載Tags: 生輔組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教育部與內政部警政署第30次定期聯繫會議決議事項。】下一篇文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製作2部「笑氣危害知多少」影片,歡迎自行運用學習!】